标题:关于崔黄口镇西大刘村评改问题求助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西大刘村村民,在此之前有进行咨询过我家房屋因其他原因卖给同村村民,本村面临拆迁,查询房本并未变更还是我家的房子,之前咨询在法律依据上,拆迁房屋是房主本人签字有效,还是现住人签字有效,接到崔黄口政府工作人员电话回复,表示需要房本户主与现居住人协商,我对此表示极度不理解与怀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户主签字生效。房屋拆迁的协议首先是属于协议协议当中的一种,也就是需要有房屋的户主来签订协议书。政府人员回复需现居住人与户主进行协商我不认可,既然此房存在争议,我有权利并要求我家房屋不允许进行评估拆迁,如果没有得到解决,私自进行评估或者签字都是违法行为,我们不认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请相关领导出面进行协商,如果私自签任何的政策协议均是违法的,请领导进行重视并予以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