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23-07-27

标题:天津市职工是否能够享受探亲假以及所需满足的条件

请问天津市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所需条件中规定的:未婚职工与父亲、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这里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以什么为标准界定。

反 馈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23-08-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区人社局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第二条规定,向您做出了耐心的解释,您表示认可。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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