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津市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所需条件中规定的:未婚职工与父亲、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这里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以什么为标准界定。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区人社局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第二条规定,向您做出了耐心的解释,您表示认可。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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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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