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3-07-27

标题:销售三无产品,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本人于2023年6月16日在该商户购买装修墙板及所属配件,共计340平米左右,共计花费金额12000元。于近期刚刚安装完毕,安装后家人一进去屋子其散发的气味就头疼,恶心等不良情况。本人有大量视频和聊天内容证明其销售产品有质量问题,和该销售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能提供送货单,转账记录,外包装三无产品视频,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给我解决此时。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3-08-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转办单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对您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随即执法人员到被投诉地点进行现场调解,执法人员根据《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履行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的规定依法进行调解,被投诉商家了解情况后表示,愿意尽快为您处理此事,您对此表示认可。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下朱庄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29311281。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8月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