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关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提高情况
按照国发 1978 10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干部;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提高。
若在企业退休,获得其他荣誉明确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人员,是否可以比照劳模享受提高退休待遇,如何执行?
获得军队一等功,退休时是否提高退休待遇,如何执行?
按照国发 1978 10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干部;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提高。
若在企业退休,获得其他荣誉明确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人员,是否可以比照劳模享受提高退休待遇,如何执行?
获得军队一等功,退休时是否提高退休待遇,如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