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邵* 提问时间:2023-07-19

标题: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是如何界定?

您好,津政办规〔2022〕18号文件的第17条中提到【女 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高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 津贴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将差额部分发放给女职工本 人。】关于天津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已于2022年9 月到期;目前在任何文件中没有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标准判定;

现想询问一下,由于生育津贴发放金额低于个人工资,最新政策中目前关于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是

什么?如何判定?差额部分用人单位怎么补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3-07-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电话联系咨询人,解释有关政策,咨询人表示满意。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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