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廉** 提问时间:2023-07-19

标题:2016年购入武清商品房交了20万电商费,能否追回

2016年购入武清区蓉锦花园一期房产,被中介忽悠交了20万电商费,没有发票,只有收据(收据是北京感创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网查已经注销),20万并不计入购房合同款 (合同是天津市江信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咨询了律师说已经当时买的是现房,并已收房,无法诉讼。不知道该如何求助,还是这种情况只能认栽?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3-07-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所反映问题,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情况。经核实,您手中收据的收款公司是北京公司,目前该公司已注销,建议您将问题反映给北京相关部门咨询。关于您的退费诉求,建议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住房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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