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3-07-18

标题:居委会、街道、小区产权单位相互推卸责任,不担当作为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家住河西区东海街道龙江里社区,2023年6月28日至7月9日,本人私家车辆停放在小区指定的公共停车位内,7月9日发现小区楼体外延脱落导致车辆严重受损,随即报警处理,东海街派出所登记受理。事后本人找到社区居委会处理问题,不予解决。随后联系东海街道以及小区产权方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均互相推卸责任,拒绝承担房屋主体维护责任,以及受损车辆维修责任,并不予解决问题。现距事发已经十天,车辆仍停放在事发处,没有任何有关部门主动联系本人想要解决此事,并且一直都在互相推脱,逃避责任。投诉无门,只能求助于此,望领导重视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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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3-07-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海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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