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实际居住人数5人以上增减用电基数无人受理
本人户口本登记人口数4人,家中实际居住人数6人,想申请增加用电基数(阶梯用电),打电话询问国家电网客服,客服表示需要居住地社区开具《多人口居住证明》,致电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表示这个证明不能开具,理由是根据《天津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29条。那请问这样的双向规定,造成了“真空”状态,该问题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解决,出具什么样的申请材料才能成功办理。
本人户口本登记人口数4人,家中实际居住人数6人,想申请增加用电基数(阶梯用电),打电话询问国家电网客服,客服表示需要居住地社区开具《多人口居住证明》,致电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表示这个证明不能开具,理由是根据《天津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29条。那请问这样的双向规定,造成了“真空”状态,该问题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解决,出具什么样的申请材料才能成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