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津建筑【2014】1号政策
经查询得知“《市建交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筑[2014]1号)已经废止。里面有许多关于分包的规定如“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招标范围内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得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分包给指定单位,不得将分包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第九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需分包的专业工程在投标文件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未明确的不得分包。”现在这个文件废止了,那么最新的文件可以在哪里查询到?麻烦您发送一份到我的邮箱。关于分包的相关规定是否延续了之前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