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场局应当受理涉校外培训消费投诉
尊敬的市领导:
你们好,当前涉及校外培训退费纠纷日趋增多(政务服务热线12345),但是在处理涉校外培训退费纠纷中老百姓却投诉无门,或者是投诉仅仅是让教育部门协调沟通,没有切身解决问题。
根据我们法律规定,校外培训消费属于生活类消费范畴,应当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或《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修订)》进行处理,理应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级消协组织处理此等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级消协组织均有相应工作流程,同时也是市场监督管理或各级消协组织具有相应法定职权。教育部门根据法定职责,未有解决消费纠纷投诉处置职权,属于“越权”处理。
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或《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修订)》指导各级单位处理涉校外培训消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