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沟通,您所反映的是外檐与沙盘不符和外墙改造的相关事宜,建议双方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住房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我委高度重视并立即核实情况。经核实,武清区中建一方九里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2022年已通知您收房,但由于您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故未办理收房手续。由于该小区去年已正常供暖,开发建设单位也已垫付了供热公司2022-2023年的供热取暖费。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到期未入住的,自告知的办理入住之日起,供热采暖费由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交纳。2023年6月19日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详细解释了相关规定,故建议您及时交纳2022-2023年的供热采暖费。
针对您反映的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延期收房造成的损失,建议您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协商处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