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交通运输委
2023年6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核实,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五条规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站内及车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第九条(五)规定:“乘客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充气气球,使用各类滑板车、自动平衡车、滑轮鞋、滑板等。”您可先自行查看携带的公路车是否符合上述要求,以免耽误出行。
我们已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敬请谅解!
市交通运输委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