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3-06-12

标题: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是否需要成立公司

作为天津市外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在一家购电的天津企业的屋顶上建设并运维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建设和运维均外包,在天津不需办公场所(生产活动仅为光伏发电设备在屋顶发电),无常驻人员,是否需要在天津成立公司?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3-06-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事项,我委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具体情况。您所咨询企业属于外省市企业,该企业与我市企业签订合同,使用我市企业屋顶空间建设光伏项目,所发电量供我市企业使用,余电上网。该发电企业在我市存在经营行为,应取得营业执照。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市市场监管委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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