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23-06-11

标题:河西区清湖花园小区住宅被注册成公司

天津亲邻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为天津市河西区清湖花园(一期)5-12#楼、配建7,其中天津市河西区清湖花园(一期)5-12#楼为居民住宅,请问这个公司是怎么注册成功的?住宅楼被注册成公司对居民有什么影响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3-06-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告知您我部门已要求该公司变更公司住址,您反映的此情况不会对您的生活造成影响。已告知您依据《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津政办规〔2020〕14号),目前我市各类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由申报人对申报登记地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人应当对申报登记地址的权属关系、法定用途、安全使用、租赁协议、地址信息的有效性等作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并对承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反映该公司涉嫌虚假承诺,告知您该问题需向属地市场监管所反映。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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