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23-06-11

标题:房屋买卖预定协议纠纷问题

本人于2020年与信置房地产开发(天津)有限公司签订房屋预定协议时,对方销售人员并没有如实与我讲解居住型公寓和普通住宅的差异,只讲了和普通住宅无差异,后发现居住型公寓的设计和审批的要求和普通住宅并不一致,提出要进行变更,对方不同意变更且不同意处理定金问题,签订协议时付定金5万元人民币,经过多次沟通,当时销售方的员工翟总短信告知我可以去进行部分定金退款,可以退给我两万元,多次去现场沟通后并没有人进行相关处理,该问题拖到现在对方也没有人主动跟我联系和对接,现希望对方继续履行口头协议,退还我2万元定金,请相关部门协助处理,联系对方人员进行退款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3-07-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武清区

2023年6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住建委调查核实,您是在2020年与信置房地产开发(天津)有限公司签订房屋预定协议并交付定金5万元,后来您认为销售人员没有如实与您讲解居住型公寓与普通住宅的差异,提出要进行变更合同,开发企业不同意变更且不同意退还定金。经过我委与开发企业多次沟通,开发企业规定只对交付的定金7天以内不想买房的业主可以退还定金,超过7天定金不予退还,由于您签订房屋预定协议并交付定金到现在已经3年了,时间太长影响房子再次销售。

建议您走司法程序维护您的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住房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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