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毕** 提问时间:2023-06-08

标题:中海物业在一楼电梯口强装广告屏

1、万锦澜苑是住宅小区,不是什么商业,业主也不想要广告屏什么的收益,业主需要的是安静、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广告屏只会拉低小区的档次。强装广告牌属于本末倒置。

2、明线安装,未接地线,存在引发电人,甚至引发火灾等隐患。

3、广告下限太低,没水平的口水广告孩子居然会背了,冷不丁的顺口溜来了。吭害孩子。

4、这是业主固定的居住楼,不是商业流动场所,被这广告一吵,回家都没个好心情。

综上,恳求上级单位对此进行整改,对楼道广告屏进行拆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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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3-06-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太湖路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与物业核实,物业是按照与业主自愿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安装的广告屏。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用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由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下一步,物业公司将对设备用电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并向广大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如您仍有异议,也可依法维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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