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3-05-23

标题:申请低保不按实际情况处理

我的家庭只有我和我母亲,我母亲得了尿毒症,因病导致经济困难需要申请低保,我因照顾母亲难以就业没有收入。申请低保的时候工作人员不考虑实际情况,给我的收入按2000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导致平均收入超了低保标准几十元,因此不予办理。但是上个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表示了,要客观考虑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对因照顾家庭中重残、重病人员、单亲家庭中婴幼儿(0-3岁)确实难以就业或者较长时间无法获得收入的,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纳入低保范围。因此我希望相关工作人员在认定的时候可以考虑一下我家庭的实际情况。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3-05-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与您沟通,了解家庭情况后,您的家庭暂时不符合低保申办条件,为保护个人隐私,此处针对家庭情况不做详细说明。如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请及时与民政部门联系、沟通,咨询低保事宜,咨询电话:2930605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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