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23-05-22

标题:清湖花园物业公司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未被处罚

河西区清湖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许可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将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一家餐饮企业,河西区住建委4月6日已经确认违法行为存在,但至今一直未作出行政处罚,请市住建委督促区住建委对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3-06-15 是否超时:否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3年5月31日

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河西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6月14日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清湖花园物业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的问题已由河西区有关部门进行立案,并已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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