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天津市引进博士(后)专项资助政策
根据“《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博士专项资助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21〕3号)”文件内容,2021年10月1日以后,重点支持的产业链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非在职),每人给予20万元奖励资助。博士后相关政策见(津人才办〔2021〕4号)内容。
本人2022年6月博士毕业后,于2022年8月来津就业,与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同单位师兄于2021年7月入站博士后工作站。至今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资助内容的申报通知,因此想咨询博士、博士后专项资助工作的具体情况。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