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3-05-11

标题:天津市婚假规定10天是否均为工作日?

请问天津市对于婚假要求10天是否全部为工作日?

万望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3-05-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 》,婚假为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3年5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