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空置房按全额物业费缴纳是否合理?
经查询天津规定空置房也需按全额物业费进行缴纳,此项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空置房按一定合理比例缴纳物业费是支持的,全额的物业费由于并未入住,为何要与正常入住缴纳同样的数额,未享受到全部的服务,确需缴纳同样的金额,对于未入住的业主是不公平的,购房者既没有选择是否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力,甚至在没有享受物业服务的情况下也没有少支付物业费用的合理合法办法。
目前山东等等省市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给予空置房物业费用6折等等优惠措施,并获得中国青年报等等官媒的好评点赞!
请求天津市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从事情的多方面入手,制定出合理化的政策,为消费者多考虑,对于事情的多样性,不能一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