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闫** 提问时间:2023-05-07

标题:盛福园1705公租房租户将房屋租借给他人一事

北辰区盛福园公租房9号楼1705租户将房屋租借给他人,现在不是本房主在住,而是转租借给了同楼的8楼住户,我之前已向公租房管理部门反应过这个问题!可是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切合实际进行调查,只是简单的给该租户打电话简单问了一下,听从该租户的一面之词,租户说什么他们就听从什么,根本不做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就给我做了不是真实情况的回复!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疏忽!懒政!不调查,不了解!公租房是给有住房困难的人租住的,1705住户不在其房屋居住,将房屋转借给他人,说明他不需要这套住房,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做具体的调查了解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3-05-12 是否超时:否

闫**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3年5月12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