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何* 提问时间:2023-04-25

标题: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

您好,我住在越秀路街教师村社区,因孩子晕车,地铁接驳距离又较长,外出上课需要购置一辆电动自行车。但经询问,教师村车棚充电设备稀少,我工作所在地和平区这边的写字楼也没有公共充电设备。出于安全考虑和相关规定,又不能在家里充电;外面的公共充电柜目前都为包月形式,仅适合快递小哥。能否协同街道和物业利用小区内闲置的公共场地建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或者协调相关企业在本市普及公共充电柜家用资费?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3-05-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越秀路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越秀路街已经有此项计划。有序推动中。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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