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所在单位与在津企业合并重组,但是本人作为原单位人员被在津外注册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社保也在津外缴纳。但是实际工作及生活均在天津,工资在津发放,个人所得税在津缴纳。硕士毕业,遵纪守法,年龄等各方面条件均符合海河英才计划条件,来津意愿强烈。请问公司此种做法是否妥当?现状下个人还有何渠道落户天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本人电话联系,解释我市落户相关政策,市民表示认可。 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本人电话联系,解释我市落户相关政策,市民表示认可。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3年4月2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