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3-04-17

标题:关于投诉道路停车泊位乱收费问题

2023年4月15日下午6点左右,我跟朋友在李七庄街左江道附近用餐,把车停在了左江道边上,有身穿蓝色制服人员上前收费,我不太确定自己停放的位置是否为政府统一划定的道路收费停车泊位,因为停车线比较浅且不完整。随后穿制服人员向我一次性收取停车费10元,表示收费后可以一直停放,未按规定告知停车收费标准,而且我们对此稍有异议就情绪激动,态度不好。为不影响用餐,我们没有与之理会,付了停车费。大概一个小时左右驾车离开。根据我了解,天津市政府颁布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并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确定停车收费标准。而市发改委《天津市机动车收费改革方案》中对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做了具体规定,其中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1元/半小时。西青区发改委早在2015年8月就发不了《关于我区道路停车泊位和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区域类别的意见》,明确规定路停车泊位和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区域类别确定为三类收费区域。我于当日晚7点半左右离开,按规定应收取停车费3元。现请有西青区关部门介入,一是立即纠正道路停车泊位乱收费现象,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二是退还我多收的停车费用7元;三是规范停车泊位收费行为,严格培训有关工作人员。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3-04-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城管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地点属于九华山路一停车场的左江道路段,属三类收费区域,收费标准为:日间(8:00—18:00)计时收费,1元/半小时,夜间(18:00—8:00)计次收费,4元/次。按照市民提供的停车时间,应收费4元。 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微信多次与您联系,通过照片辨认、微信信息核实等,都未能确认该停车场泊位管理员有违规收费行为。 为了规范管理停车场,强化停车场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区城管委将密切关注类似问题,加大对该停车场的管理力度,对泊位管理员开展培训教育,提升泊位管理员的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良好的静态停车环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3年4月2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