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3-04-06

标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入职首月社保基数

工作人员你好!我想请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新招录的无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入职首月的社保基数应为多少?是否应为入职首月的全部工资性收入?本人查询到为 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但是在官网并未查询到相关的法律条文,能否烦请工作人员指出具体的文件与法条。

同时,若单位存在未足额缴费的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3-04-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劳动部办公厅[1997]116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根据津政发[2015]2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元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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