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请问《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5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第三条:优待事项中的(六)加大教育优待中的规定:“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在我市就读的享受我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怎么解释?什么条件才符合这一条的要求?
我老公驻地以前就在静海,我们随军落户到的静海,但是现在老公驻地变了,不在天津了,我们的户口就迁走了,但是我的工作还在静海,现在孩子想在静海上小学,符合上面政策的要求吗?
请问《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5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第三条:优待事项中的(六)加大教育优待中的规定:“现役军人子女未随迁留在原驻地或原户籍地,在我市就读的享受我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怎么解释?什么条件才符合这一条的要求?
我老公驻地以前就在静海,我们随军落户到的静海,但是现在老公驻地变了,不在天津了,我们的户口就迁走了,但是我的工作还在静海,现在孩子想在静海上小学,符合上面政策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