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23-03-22

标题:现在人们居住生活环境的多重问题,小区管理、居民生活,车辆车位管理等种种矛盾的现象,急需解决

最近看到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又值“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之机。针对现在人们居住生活环境的多重问题,小区管理、居民生活,车辆车位管理等种种矛盾的现象。提出提下建议:

1.对车位进行不动产登记。

2.车位价格不高于同小区楼面价格,车位价格按使用面积核算。

3.对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现象进行惩罚性罚款,并将罚款的一半直接返还给小区居民。

4.括展公积金使用场景,公积金可用于,买车位,支付小区车位租赁费用,物业管理费支付。

5.在居委会、街道的工作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人员在本社区居住,为本街道户籍人员。

6.加快建设,施划公共车位,每年竣工车位数,不小于两倍的,小客车新增指标数。

7.加大居民区周围停车位建设,建设小区五分钟停车圈。

8.打破小区物业管理,只收费,无评价考核,无直接惩罚措施的局面。

9.对于物业管理,落实物业收支,公开公示,对于公示内容接受居民及政府询问。物业管理行为物业费收支情况开展集中答疑,集中答疑安排时间,每年不低于一个连续的30天。

10.物业管理中的,广告性收入,地下室,配套房屋的经营性收入,不低于50%优先直接划入居民手中,不低于5%冲入房屋维修基金,不低于5%用于业委会人员工资

11..鼓励居民业委会兼职,管理小区,此项兼职性工资收入免税。

12.业委会选举由居委会,街道组织,选举频次与人大代表选举相同 两种选举同步开展同步换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3-03-30 是否超时:否

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打破小区物业管理只收费,无评价考核,无直接惩罚措施的局面”的建议。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建立多方监督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在2021年出台了《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今年我市已按照《办法》要求,对已实际入住的物业管理项目开展信用评价,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在信用平台中对上一年度物业管理项目管理情况开展评价工作,5月31日前将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评价信息录入信用平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评价表上传信用平台。

2.关于“对于物业管理,落实物业收支,公开公示,对于公示内容接受居民及政府询问。物业管理行为物业收支情况开展集中答疑,集中答疑安排时间,每年不低于一个连续的30天”的建议。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并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3.对于“物业管理中的广告性收入,地下室、配套房屋的经营性收入,不低于50%优先直接划入居民手中,不低于5%冲入房屋维修基金,不低于5%用于业委会人员工资”的建议。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主大会收取的相关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共用设施设备,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同时,《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社区党组织讨论决定社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和成员改选,业主委员会履行物业管理相关职责,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进驻既有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和退出,以及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资金、利用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机动车停车位分配等重大事项,要事先征得社区党组织同意,并按照社区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具体措施、做好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要及时将执行业主大会决议情况、工作经费支出情况、业主委员会议定事项等向社区党组织报告。”

4.对于“鼓励居民业委会兼职,管理小区,此项兼职性工资收入免税”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由居委会、街道组织,选举频次与人大代表选举相同,两种选举同步开展同步换届”的建议。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部门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同时,《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社区党组织讨论决定社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和成员改选,业主委员会履行物业管理相关职责,……等重大事项,要事先征得社区党组织同意,并按照社区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具体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建议市民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提出建议。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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