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吕** 提问时间:2023-03-21

标题:留津博士生活补贴发放问题

尊敬的市人社局领导您好!我是天津市高校2021年毕业博士生,毕业后于2022年1月入职天津市高校任科研教学型专任教师,“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和《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对于新近全职引进,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与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青年后备人才,给予毕业两年内来津或留津工作的博士(非在职),连续3年,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经多次向学校问询一直反馈还没有相关通知,但经和和平区区人社局了解,2021级毕业博士生仍有这项补贴资格。想百忙之中打扰领导确认一下文件中这项资助何时下发?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3-03-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与市民取得了联系,就市民留言咨询的问题进行了沟通,相关政策市民已知晓。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3年3月2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