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留津博士生活补贴发放问题
尊敬的市人社局领导您好!我是天津市高校2021年毕业博士生,毕业后于2022年1月入职天津市高校任科研教学型专任教师,“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和《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对于新近全职引进,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与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青年后备人才,给予毕业两年内来津或留津工作的博士(非在职),连续3年,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经多次向学校问询一直反馈还没有相关通知,但经和和平区区人社局了解,2021级毕业博士生仍有这项补贴资格。想百忙之中打扰领导确认一下文件中这项资助何时下发?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