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3年3月20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市民,市民反馈其诉求主要为:单位育儿假期间的保险,公司和个人部分全部要由个人承担,按天计算出来然后扣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五章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七章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依据以上《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费征收由单位按月代扣并由单位自主申报税务缴费,其资金来源渠道属于单位和个人的债务债权纠纷,建议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