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卢* 提问时间:2023-03-15

标题:单位食堂由外单位承包其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

您好,请问单位食堂由外单位承包,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常由谁申请。若是我们使用单位办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食品经营范围,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冲突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3-03-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咨询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答复。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您对解答表示满意。解答内容如下: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管理责任。”

同时,建议规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活动保持一致,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认可!

 

市市场监管委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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