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吕** 提问时间:2023-03-09

标题:关于高处作业及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的相关问题

领导您好,现有高处作业及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的相关问题如下:

1、关于高处作业,高处巡检巡查(如房顶,高处平台等),是否需要持证巡查,是否需要开局作业票?

2、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出厂具备检验合格证明,也能提供相应的资质,作为企业使用前是否还需进行再次检测?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3-03-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参照2021年8月5日应急管理部回复公众留言内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按照《特种作业目录》规定,高处作业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其中,高处作业主要包括:在高处从事脚手架和跨越架架设或拆除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如您在上述范围内作业,需要取得高处作业证。如您是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需要按相关规定申请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需要开具作业票。

2.请参照气体检测仪使用说明说书使用,根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693-2011)5.5条规定:“仪器的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对仪器测量数据有怀疑,仪器更换了主要部件或修理后应及时送检。”

 

武清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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