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黄** 提问时间:2023-03-08

标题:购房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年限问题

上次询问了京津新城实地海棠雅筑圣景豪庭房子交房问题,感谢政府的回复。

现在有一个问题希望搞清楚。按照规定,外地户籍在天津买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我们已按要求连续2年缴纳了相关款项,但由于至今未能网签,若交房日期超过了包括连续缴纳税款的3年,是否又要重新连续交款2年才能拿房,望能尽快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3-03-10 是否超时:否

黄**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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