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网友:
您好!
您于3月1日在津云问政中心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答复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若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甄晓阳,联系电话:022-58832916。
感谢您对天津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