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23-02-28

标题:中海物业在外部便道私自安装阻路装置

1、中海物业在中海四信里、三诚里外部马路便道私自安装防撞杠、石台等阻路装置。造成行人安全隐患。

2、物业公司安装行为未经业主同意且态度蛮横。

3、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力在外部马路便道安装阻路装置?

市容、道路监管部门能否同意物业这样私自行为?个人不能私搭乱建,物业就可以明晃晃地违规?

置业主的权益于何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3-03-20 是否超时:否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3年3月9日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经核实,四信里、三诚里物业在人行便道安装禁止汽车驶入的护栏等位置在小区红线外,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建议由属地街道协助处理。以上情况,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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