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身份证档案出生时间不一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以何为准
请问天津市的退休管理办法遇到身份证和档案出生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以哪个为准?
是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还是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2号)规定,”参保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为准。本国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二代身份证;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两份文件存在冲突,请问现行规定是哪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