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对市住建委"关于江湾一支路二小装路牌问题的反映"的答复问题的反映
市住建委于2023.2.14就我反映i江湾一支路未装路牌问题作出答复,有推诿之嫌。
一是该委承认该路的存在,以该路使用问题为借口,不装路牌没有根据。
二是推向街道和物业企业,有推凄之嫌。
本人认为,该路客观存在多年,不论是谁建设的和使用状况,始终未装路牌,已经给居民丶单位造成了不便,作为职责部门的市住建委应该及时补装路牌。
据西青区登记中心介绍,该路权属登记未在江湾广场开发商名下,因此不属该地物业公司合法管理范围,市住建委推诿没有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