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员工发生工伤,二次手术休养期间是否属于停工留薪期
员工于2021.3.18发生工伤,为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员工次责,2021.3.18-2022.5.17为停工留薪期,共计14个月,后员工到岗上班;2022.11.7做取出钢板的二次手术,且向公司提交假条至今,问题如下:
1、二次手术休养期间即2022.11.7至今是否须申请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2、申请的话是否仅需对二次手术期间做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不是自之前延长至现在吧?
3、该期间不做停工留薪期确认的话,该期间的医药费是否按工伤标准报销?该期间是属于医疗期,按照病假待遇支付?还是其他的?
4、做伤残鉴定是停工留薪期届满之后60日内做,如果该期间不属于停工留薪期,现在申请鉴定是否已经逾期?
以上问题咨询过区级工伤部门,现在想向市级工伤部门确认下相关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