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如何有效监管小区物业服务的咨询
开发商交房前就招标了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交房时不签物业服务合同就不让收房。收房后交着高昂的物业费,却发现物业服务质量和合同约定以及本市相关标准相差甚远。向街道以及居委会反应,完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住建委物业办形同虚设,想更换物业,成立业委会的标准又太高,物业现在完全摆烂,业主一点儿办法没有,拒交物业费还收到物业的律师函以及缴纳滞纳金的威胁。
合理合法的办法,能想的都想了,收效甚微,还请各位领导指条明路,替本小区居民谢谢了。
(因本区无力解决上述问题,故未选择事件发生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