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领导对消防验收政策解答
关于《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中“第十一条 (三)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的,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规定,如果出现已交付房子出现宽度争议时,是否应先查看图纸,确认图纸没有问题后,再考虑5%的误差。如果仅针对现场与规范考虑5%误差,设计图纸岂不是能够按照设计规范的95%值设计?请住建局领导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