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3-02-06

标题:曲院风荷小区电动车入户入电梯的治理

曲院风荷小区49号楼附近没有电动车充电桩设置,导致居民将电动车放置在楼道中,在家里充电,造成消防风险隐患。本人于2022年11月16日反映过此问题,目前没有得到解决。

一、消防隐患巨大。本小区2011年竣工,未合理设置充电桩设施,目前有住户2千多人,49栋住宅楼,几乎每栋楼每一层都放置电动车,按人均一辆电动车计算,则有2千多辆电动车,等同于存在2千多个风险点,要祈祷365天,每一天这2千多个风险点都能平安无事。安全无事小,对于每一个领导来说,安全出了问题,是一票否决制,事关百姓安危不可不察!

二、落实《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已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我在新闻媒体上看到西青区、南开区政府已于2022年就着手开展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工作,蓟州区也应提高政治敏锐性、积极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响应并执行新的管理规定。建议以本次群众反馈为契机,在曲院风荷小区49号楼附近建设充电桩。

三、加大消防安全责任宣传。我调查走访该小区居民,居民抱有侥幸心理严重,以没有充电桩为理由,违规充电。建议告知居民携带电动车入电梯处1千元罚款,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许多居民并不了解自己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安全责任意识淡薄。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23-02-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至文昌街道办事处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核实处理。

据文昌街道办事处和区消防救援支队反馈:关于电动车进楼充电问题,文昌街道办事处和曲院风荷社区联合片警、消防部门,指导物业企业在小区开展了《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张贴了电动车安全使用海报,对消防通道进行了集中治理。关于49号楼附近安装电动车充电桩问题,经核实,49号楼附近有燃气管道,且无可供安装充电设施的空地,不符合安装条件。目前,该小区46号楼小花园西侧已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居民可在此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下一步,社区将持续关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进程,督促物业公司对符合安装条件的楼栋口尽快安装。

文昌街道办事处和区消防救援支队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文昌街道办事处(电话:29012008)和区消防救援支队(电话:60125808转810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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