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邓* 提问时间:2023-02-06

标题:长时间未居住的空置房是否可以获得物业费减免

房子下来后 因为长时间不在家里居住 一年大概不会超过一个月的居住时间 物业费全额缴纳但未享受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 请问这种长时间空置的房子 能否有物业减免政策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3-02-13 是否超时:否

邓*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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