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3-02-02

标题:退役军人的档案调动如何办理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目前档案在津外某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事务局),之前拟将档案调至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时,该事务局说根据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7部门2021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我这类退役军人的档案应由事务局保管,因此不能把档案调到中心,但可交付复印件一份。该事务局与中心联系后,中心说需要档案原件,复印件不可以,因此无法调档。请问,有无解决的办法,比如将我的档案调到天津的某事务局等。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3-02-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与本人沟通,本人要求办理海河英才落户(按在津无就业的流程办理)咨询办理流程,但是不方便将档案按要求存档,档案要留在外省市,工作人员已向本人讲解了办理流程,同时告知不能用复印件替代档案,市民已了解。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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