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退役军人的档案调动如何办理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目前档案在津外某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事务局),之前拟将档案调至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时,该事务局说根据规定(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7部门2021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我这类退役军人的档案应由事务局保管,因此不能把档案调到中心,但可交付复印件一份。该事务局与中心联系后,中心说需要档案原件,复印件不可以,因此无法调档。请问,有无解决的办法,比如将我的档案调到天津的某事务局等。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