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化中心管理部门允许占道停车
为维护文化中心的良好形象,本人已通过本平台反映过自然博物馆后边,占用文化中心道路停车问题,文化中心管理部门当日主动电话沟通,因自然博物馆后停车场(一路之隔)周六日存车量较大,为不占用停车场,允许自然博物馆车辆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占道停车。
就想知道是可以不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天津文化中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在天津文化中心内禁止下列行为:(四)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要求了,如果是,为什么不在偶尔存车困难时向市民开放,而是允许自然博物馆私车长期停放。另外在文化中心地上地下和周边有多少停车位不知道吗,就差这7、8辆的车位,不能多走几步路。
管理部门是执行和维护管理制度的,停车场真正拥堵时,等待车辆能两列排到越秀路地道口,这几个位置能解决什么问题,反而造成文化中心管外不管内,口径不一,如果制度可以因人因事变通,请及时修改管理办法后,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