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段** 提问时间:2023-01-30

标题:关于母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享受民政福利的问题

本人母亲目前为低收入家庭,姓名康学华,自2016年一直参与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家很久之前就为低保家庭,直至22年初才转为低收入家庭。今年1月26日在微信-城市服务中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0元后。接到未知部门电话,告知我母亲,由于是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民政补贴50%的政策,只需缴纳300即可。随即母亲询问是否可以退费,民政补贴50%的政策哪年开始的。均解答不清,我拨打12333也未得到明确解答。由于家庭一直收入欠佳,这几百元对于家庭来说是笔巨款。本人也知道这涉及社保,民政,税务多部门协调合作,请领导解答一下民政补贴50%的政策是哪年开始?请领导帮忙把这几年未享受的待遇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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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3-02-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与市民电话联系,向市民详细解释政策,市民表示已知晓。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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