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3-01-17

标题:天津蓝菲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消毒产品违规

涉诉企业:天津蓝菲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打铁苏庄村,拼多多订单:221212-583060745772924。本人12月12日在拼多多【蓝菲家居生活专营店】购买了“湿厕纸”,12月25日验货发现该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依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18条第2项规定,“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对象和保质期等内容”,而该品外包装标示有“温和杀菌、深层杀菌”字样,属于违规产品。综上,本人基于《消保法》第55条,要求假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同时,要求消毒产品的主管部门卫健委介入核查,严肃处理。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3-01-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武清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于2023年1月19日对您反映的天津蓝菲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经查:

1.您反映的“蓝菲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确系委托生产了一款名为“蓝菲牌湿厕纸”的产品。

2.依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GB38598-2020)第3.1条、3.12条和《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第3节相关定义,厕纸、湿厕纸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不纳入消毒产品管理。

3.“蓝菲牌湿厕纸”最小销售包装中标注包含消毒产品管理相关许可证明编号等的行为,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四条“未列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许可证明编号”之规定,我委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于2023年1月19日责令该公司对问题产品限期改正,删除相关内容,逾期不改正的,我委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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