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的春节期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前,天津依然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公安部门也在坚持“管控+打击+宣传”并举,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行为,从严查处。若是对“禁燃令”置若罔闻,根据《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大孟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