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1、积分落户:
工作人员经查询市民情况,其2022年第一期申报积分落户时,由于本人实际工作地点在境外,单位经办人王先生到窗口提交“个人收入税务申报明细”的证明材料,缴税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依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津人社规字〔2021〕15号)第二十条规定“各办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及提交居住证积分申请的用人单位所提交材料,必要时可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个人收入税务申报明细、合同等,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不予受理。
工作人员与其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联系核实市民具体情况,经办人员表示将捋顺其劳动关系并依法纳税后为市民申报积分落户。工作人员将与经办人员沟通情况告知市民,市民表示非常满意。
2、技能型人才:
一、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不超过30周岁;②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③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④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②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③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我们欢迎在津真实工作生活且符合落户条件的各类人才申报‘海河英才’引才落户,您可以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