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华电福源供热自发短信,肆意断供市民供热供应业务
本人年前年后通过支付宝平台多次缴费,因系统维护,暂不能缴费造成供热费逾期;
01/03日接到供热单位短信再次提示;04日~07日体感温度下降,经与供热单位客服联系,华电福源于04日断供了本户的供热;用户质疑及诉求:
一、根据供热相关合同的规定,哪个条款规定明确可以对逾期用户进行断供,是否与依据?
二、据协议规定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加收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所述金额 2 ‰的违约金,为什么现在缴费时滞纳金累计为24.25(7日全额而非停暖日计算)?
三、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市供热期规定供热的,停暖期间供热采暖费用退还计算是否有规定?
四、作为市政市民暖心工程单位,为什么在服务上强权独裁,威逼用户可以选择不使用市政供热或申请永久注销供热需求的服务引导,要么就按单缴费;我想问企业的经营理念和方针是什么?如果持续未缴费,依据哪一条款强行断供,并累计收取滞纳金?
用户诉求:一、已通过第三方市政平台登记诉求,并要求武清华电供热公司即日(01/07)起恢复供暖供应;
二、按照滞纳金收取规定重新计算确认缴纳费用,以便签署平台协议进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