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混合型项目中的公寓楼业主很难能召开业主大会
天津市有48个混合型项目,就是商住公寓楼和商用建筑为一体的项目,简单说就公寓楼和商场,或者是酒店,写字楼混建一体的项目,他们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是非常不合理的管理办法。
作为公寓楼的业主非常希望能召开业主大会,可是往往公寓的建筑面积占比都比较小,而酒店,写字楼商场的面积大,无形中就成为了大业主,这些商业建筑的开发商,法人,或者控股公司并不需要业委会这样的一个群众组织,所以每当公寓楼的业主想召开业主大会,大业主是最大的障碍,一定是不同意召开的,以各种理由推脱!从而形成公寓楼的业主没有话语权,大业主具有一票否决权,形成垄断地位!这个情况是和政府制定物业管理规则是违背的,因为公寓楼业主是几百户,几千人,这就形成民生问题了,所以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一定是要符合民意,民生正常有序才行。现在这个情况就形成的民怨,死循环无解。街道主管部门也非常为难,无从解决这个问题!我是浙昆大厦的业主,开发商挪用大维基金300多万元,因为没有业委会,没法对开发商进行法律诉讼,造成业主大维基金流失,利息损失,却不能解决!
混合型公寓项目叫停了,可是后续的产生的不良结果出现了,只能相关主管部门的领导特事特办,把这些公寓楼从整体项目中分割出来,形成独立主体才行,或者有其他的方式方法解决混合型公寓楼项目,公寓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的问题!让业主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彻底解决这个困扰公寓楼业主们的大难题!










